[社会人文] 海安交警最新发布!事关出行→

[复制链接]
查看20102 | 回复1 | 2023-11-17 10:4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IP:江苏南通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。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注册

×

       为缓解G328国道海安市西场段—滨海新区段的交通压力,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,海安公安交警协同相关职能部门,对G328国道(海安市西场段194公里处—滨海新区通海北路)路段两侧的辅道完善交通标志、标线,非机动车在辅道内行驶,不得在主线行驶。
4722b7a1710ead2969b1d2083c2f2804.jpg
78cbecefe8bb0cde85103a43a651c979.jpg

每段辅道均按规定设置标志标线
5c095d2a0f99a23ed7b2123cacfada4c.jpg

37aa0be571024c2eec641f91b4290260.jpg

随着G328国道(海安市西场段—滨海新区)路段辅道启用

该路段实行机非分离

90da3c00d1779c8f63310cb7df6173f4.jpg
1862c569f007fa63ce005a0d1ee244ce.jpg
489524e1767789dbf2fd967c7b8b96aa.jpg
非机动车在辅道内应如何行驶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: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,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,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实行分道通行。没有划分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,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,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。


    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: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。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;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,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。

注意!
         不按规定道路通行,不仅妨碍了正常的道路秩序,也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。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,请守法规,知礼让,安全文明出行。各行其道,才能安全到达!
来源:海安公安微警务

飞速通云端 | 2023-11-18 16:16 | 显示全部楼层 IP:江苏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