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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错峰休假倡议书
全市各用人单位: 阳春时节,惠风和畅,中小学春假在即(4月2日-3日、7日),与清明小长假相连(4月4日-6日),为广大职工家庭提供了亲近自然、融入社会、融洽亲子关系的良好机会。职工的安心,是用人单位最好的向心力;职工的幸福感,是用人单位最强的竞争力。为此,我们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鼓励优化休假安排。用人单位立足生产经营实际和岗位特点,统筹安排职工带薪错峰休假。可提前摸排有中小学子女职工的休假需求,积极支持职工根据个人实际,将带薪年休假灵活分段拆分使用,与中小学春假、清明假期有机衔接,方便家庭错峰出行、陪伴成长。
二、鼓励健全用工机制。用人单位可通过弹性排班、远程办公、轮班值守、调剂余缺、同事互助等方式,统筹平衡生产经营与职工休假权益,切实解决职工休假不便的后顾之忧,实现“生产不停摆,家长能陪娃”。
三、鼓励完善制度保障。企业与职工可围绕错峰休假安排、临时用工调配等问题开展平等协商,充分沟通、达成共识,将错峰休假、弹性休假等纳入集体合同或规章制度,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,进一步增强职工归属感和幸福感。
我们将对带薪休假制度完善、错峰休假落实成效明显、职工休假权益保障水平较高的用人单位予以激励,作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评选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加分项。
这个春天,让我们携手并肩,共同绘就一幅职工安心、单位和谐、家庭幸福的美好画卷!
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总工会 2026年3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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