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海安资讯] 未满16岁骑电动车+闯红灯!海安一男孩骑车被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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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155 | 回复0 | 2025-9-26 16:4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IP:江苏南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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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学后,有些学生会选择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上放学,但如果违法骑行,存在的安全风险可不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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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9月15日20时14分左右,于某(男,15周岁)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海安市高庄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永安路交叉路口时,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,致两车受损,于某受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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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调查,当事人于某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,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。


交通事故中涉及的违法行为
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

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
(一)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;

(二)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

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

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,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。


电动自行车闯红灯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

车辆、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;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,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;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,应当在确保安全、畅通的原则下通行。


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

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:机动车驾驶人、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。驾驶、乘坐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,驾驶残疾人机动(道路型电动)轮椅车,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。使用安全带、佩戴安全头盔,应当符合使用规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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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传教育研究部负责人 朱建安:针对小学中高年级有50%的交通事故是在他们骑非机动车的时候发生的,对于初中学生来说,有40%的交通事故是在骑摩托车发生的,这一数据随着他们升到高中,上升到60%。实际上也说明大部分的交通事故是因为他们未到法定年龄,骑了不该骑的交通工具。

(来自:央视新闻)

青少年骑行为何危害很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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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比自行车快很多,但操控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佳,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。

青少年的安全意识薄弱,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(如戴头盔),并且时常出现逆行、载人、随意占用机动车道、随意变更车道等违规行为。

青少年往往年轻气盛,骑车速度较快,甚至伴随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如追逐打闹、比赛超车、玩漂移等,大大增加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系数。

青少年生活经验不足,心理、生理素质不够成熟,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,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。


孩子的交通安全关乎家庭幸福
监护人应履行好监护职责
对家中不符合
骑行年龄规定的未成年人
加强引导教育
禁止违法骑行,以免酿成祸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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