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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执行人: 杨德均,男,1978年11月14日生,汉族,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119781114873X,住海安市城东镇南阳村17组19号。
被执行人: 刘夕梅,女,1976年2月6日生,汉族,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2197602068289,住海安市城东镇南阳村17组19号。 执行案号:(2023)苏0685执3082号 执行案由: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:241749元 悬赏期限:一年(2025年9月2日0时起至2026年9月1日24时止) 悬赏条件: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(法院尚未掌握)并执行到位的,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6%,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。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,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;同时举报的,由联名方共同获得、自行分配。 举报电话:0513-68332295、0513-68332299 来源:海安市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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