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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,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市委研究决定,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。 施畅,男,汉族,1977年1月生,省委党校研究生,学士,中共党员,现任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、三级调研员、四级高级监察官,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。 陈鸣华,男,汉族,1979年9月生,省委党校研究生,学士,中共党员,现任如皋市委常委,市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,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、三级调研员,拟任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。 方晓波,男,汉族,1976年3月生,中央党校研究生,中共党员,现任南通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书记,拟任市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正职,试用期一年。 夏卫军,男,汉族,1970年5月生,省委党校大学,中共党员,现任海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、三级调研员,拟任县(市、区)委常委。 吴琪,男,汉族,1982年10月生,大学,学士,中共党员,现任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委员、副支队长,拟任市委管理主要领导人员企业正职,试用期一年。 公示时间为: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。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,请于公示期间与南通市委组织部联系。 联系电话:0513-12380,18962912380(手机短信),联系地址: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委组织部,邮编:226018。
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2025年7月10日 |